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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龙头企业串起大米产业链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为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了要求,落实到种植业上,在春耕生产中,如何能做好一二三产业融合,延伸产业链,扩大农作物的附加值,对于种植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宁夏回族自治区素有“塞上江南”之称,水稻一直以来都是宁夏种植业的排头兵。近年来,宁夏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110万亩以上,总产量保持在60万吨以上。目前,宁夏拥有国家及自治区级大米龙头企业32家,年加工销售能力超过35万吨。但是,宁夏的大米产业仍然存在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户之间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优质优价体系与产业综合优势没有充分体现等问题,制约了整个大米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为此,宁夏计划出台大米产业融合发展方案,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市场,深化改革创新动力,力争每年创建品种优、技术优、管理优、品质优、价格优的“五优”水稻生产基地10万亩。到2020年,打造大米核心企业3-5家,实现产业总产值突破20亿元。

深化大米产业融合发展的核心在于延伸产业链,鼓励通过企业自建基地、产业联盟、土地入股等形式建立优质基地并开展品种研发和精深加工,在保障产品供应的同时与北京、上海等地的综合超市进行对接,完善流通渠道。形成“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全程化服务—精准化加工—网络化销售”的产业融合新格局。

为了更好地激励企业发挥带头作用,宁夏还尝试引入竞争机制,通过项目申报,遴选龙头企业并进行考评,对业绩突出的龙头企业给予100-300万元奖励,对不合格的企业取消下年扶持资格。在配套政策上,宁夏也下足功夫,每年在“五优”基地建设上的补贴资金达到2000万元,同时自治区成立大米产业风险基金,每年安排3000万专项资金扶持龙头企业开展优质大米订单收购等。

河北省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精准脱贫、现代产业园区、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城乡一体化机制建设协调发展新部署,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努力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动员和整合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面建成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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