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副书记廉毅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
脱贫地区和脱贫户的情况千差万别,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举解决好脱贫群众增收和脱贫地区发展问题,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巩固提升“三保障”水平,切实筑牢防止返贫致贫基础。脱贫攻坚期内,河北省用8年时间解决了“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有没有”的问题,现在重心已转到解决“好不好”的问题上来。我们将继续坚持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落实大病救助、医保参保分类资助等政策,动态改造消除农村危房,完善农村供水体系,进一步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突出抓好产业就业帮扶,不断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产业就业是脱贫人口增收最直接、最有效的渠道,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2021年,河北省全面开展产业就业科技帮扶摸底调查,建立产业、就业两个信息系统,脱贫地区打造特色产业带21个,建成农业创新驿站108家,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88.62万人,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了有力支撑。我们将坚持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加快实施脱贫产业巩固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消费帮扶,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省外劳务输出、省内劳务协作和就地就近就业,持续打造河北福嫂·燕赵家政等劳务品牌,千方百计抓好产业、就业两个重点,不断缩小脱贫群众与其他群众的收入差距。 持续深化易地搬迁后扶,加快推动外部帮扶转向内生发展。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是增强搬迁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的必要举措。经过连续几年强力攻坚,河北省提前一年完成了30.2万人易地搬迁任务,现阶段重点是做好“后半篇”文章,确保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我们将聚焦330个集中安置区和13.59万搬迁脱贫人口,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深入实施乡村治理、就业帮扶等专项行动,健全管理组织,加强社会融入,解决好群众办事“两头跑”等实际问题,通过创建示范安置区等方式以点带面,促进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全面加快脱贫县发展步伐,尽快缩小同其他地区差距。经过脱贫攻坚的集中支持,脱贫县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但总体发展水平仍明显滞后。2021年,党中央在西部脱贫地区确定了160个国家重点帮扶县,出台专门意见,给予集中支持。河北省参照中央做法,将原45个国定贫困县、17个省定贫困县全部确定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出台15项支持政策,2021年下达省以上衔接资金102.9亿元。今年将继续加大对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力度,编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统筹用好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资源,有计划开展“组团式”帮扶,增强重点帮扶县发展能力,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脱贫攻坚任务历史性完成,“三农”工作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发展阶段。2021年以来,河北省集中精力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动工作重心转移,把工作对象转向所有农民、工作任务转向推进乡村“五大振兴”、工作举措转向促进发展,努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 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顾家台村村民冯海花在果园采摘苹果。 在发展特色产业上下功夫,着力夯实增收富民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承德市考察时强调,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河北省着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发展有了长足进步,但总体上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还不强。我们将立足特色资源,关注市场需求,扎实开展农业产业项目突破年行动,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集中力量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实施重点园区崛起工程和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更多更好惠及农村农民。 在推进乡村建设上下功夫,着力打造宜居宜业乡村。今后一个时期,是乡村形态快速演变的阶段。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样建设乡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将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科学编制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和村庄规划,加快补齐农村水、电、路、气、讯、暖等基础设施短板,下大力气抓好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无害化处理等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工作,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公共服务在县域内优化配置,全面提升农村宜居水平。 在完善乡村治理上下功夫,着力提高乡村善治水平。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围绕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进一步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数字乡村建设,完善“五位一体”治理体系,扎实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活动,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在深化农村改革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农村改革是“三农”发展的重要动力,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我们将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扎实做好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土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金融领域改革,不断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抓好党建促发展,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新局。 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压实五级书记责任。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党委和政府定期研究、领导干部包联、行业部门分工负责、重点任务清单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完善县委书记主要精力抓“三农”工作责任清单,管好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切实把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落到实处。 健全完善政策保障机制,进一步提供发展要素支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省市县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力度不减,原国定贫困县继续实行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继续专项安排新增用地指标,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全面强化人才智力保障,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政策。 健全完善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构建共促共建格局。做好东西部协作后续工作,强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服务保障,深化省内帮扶、驻村帮扶、部队定点帮扶和社会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健全完善督考评估机制,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各级党委巡视巡查和重点督查的内容,常态化开展监测调度和明察暗访,及时推动整改提升。从严从实开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强化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奖惩,以严格考核评估倒逼责任落实。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正确指引下,河北省委、省政府将更加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2022年第09期
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会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省农业农村厅,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相关部署,为各级政府、涉农机构(龙头企业)提供:1、“三农”调研报告,报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2、“三农”系列培训;3、“三农”项目咨询;4、“三农”企业策划;5、“三农”企业资金、市场对接;6、“三农”政策补贴咨询。我会努力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动员和整合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助力河北乡村振兴,全面建成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积极贡献。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袁桐利对我会批示:“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会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扎实有力,为推动我省“三农”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望继续发挥桥梁纽带功能,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在“三农”深化改革、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工作中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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